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設立了“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”,自2012年開始,每年選派一批本科生赴境外高校或研究機構學習,並頒布了《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派辦法》,明確了選派學生的選拔要求。
1、具有中國國籍,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具有良好的政治和專業素質,身心健康,無違法違紀記錄,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;
2、品學兼優,身心健康。學習成績平均分不低於85分(百分製)或平均學分績點不低於3.5分(四分製);熱心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。
3、申請時年滿18周歲,應為項目實施院校的全日製在讀二年級(含)以上本科生;
4、申請時須提交國外大學、機構的正式邀請信/錄取通知書。
5、外語水平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
1) 外語專業在讀本科二年級(含)以上學生(一外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)
2)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(8-12個月)以上;
3)參加“全國外語水平考試”(WSK)並達到合格標準;
4)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(英語為高級班,其他語種為中級班);
5)參加雅思、托福、德、法、意、西、日、韓語水平考試,成績達到以下標準:雅思6.5分,托福95分,德、法、意、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(CECRL)的B2級,日語達到二級(N2),韓語達到TOPIK4級。
6)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、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(應在外法國邀請信中註明或單獨出具證明)
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(包括夥食費、住宿費、註冊費、交通費、電話費、書籍資料費、醫療保險費、交際費、一次性安置費、簽證延長費、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)。具體資助方式、資助標準等以錄取文件為準。